张律师您好,看了您的资料,我想请教您:我是一个命运不济的女人,生
小孩后突然患上了严重的免疫性疾病,为了治病,娘家的父母曾先后借给
我4万多元人民币,当时没要我们打借条。我身体不好后,丈夫对我态度
极恶劣,并屡次透露出要离婚的想法,而且亲口说给我治病与他无关,借
我娘家的钱不关他的事,他也不会偿还。见此情况,我母亲让我们给她写
一个借条,他不想写,要我自已动笔写了借条,只是很不情愿地在落款处
我的名字旁边,也签上了他的名字。请问这份借条有效吗?我父母的态度
是:如果他待我过得去,一分钱也不会要他还;如果他真的要抛弃病妻和
我离婚,这种情况下才会要他还款。我父母从不提这件事,免得加剧我和
他的矛盾。可他们已经年迈(均快80岁了),身体也不好,他和他的朋友
说了,等我父母过了,他再离婚,那时候也就不必还钱。请张律师给我一
点建议:我该怎么处理那张借条?谢谢您的帮助,谢谢